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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保安-消防考试不合格保安员不能上岗
2011-11-03 17:11:28 来源: admin 点击数:
南方日报讯 日前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先后发文,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统筹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保安服务行业监管的范畴,扎实推进保安队伍开展消防工作。
省公安厅要求,保安从业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技能培训纳入保安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换岗培训内容,并力争在今年底,对已经从事保安服务和新招收的保安员开展一次不少于2天的消防技能培训。与此同时,相关培训机制也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如从事保安服务和新招收的保安员要通过相应的消防技能等级考试,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保安员等级资格考试内容等。据悉,目前全省保安队员超过4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