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杨某是苏州某物业服务公司的保安队长。2010年夏天,杨某发现手下的个别保安,利用平时管理小区车位的便利,对临时占用停车位的业主收取一些停车费并据为己有。起初,杨某只是关照保安小心行事,避免被物业公司查到。后来,很多业主要求长期租用停车位,涉及到的钱又特别多。这时,杨某忽然发现小区地下停车场的进出闸门损坏,栏杆竖起来以后,无法放下来,不需要刷磁卡就可以进出,而地下停车场内又有大量空闲停车位。杨某灵机一动,从中想到生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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