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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物业公司—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严厉查处物业管理违法行为
苏州物业公司: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广州市友诚物业管理公司(下称友诚公司)逾期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决定。
1999年,友诚公司与某开发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该开发公司在黄石西路的商住小区。2009年11月该小区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并要求友诚公司退出,但友诚公司拒不退出。2011年4月,市国土房管局责令友诚公司限期交接物业管理权。2011年8月,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决友诚公司撤出该物业管理区域。2012年3月,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但友诚公司仍拒撤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对此,市国土房管局于5月7日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5万元、吊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决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市国土房管局于2011年印发了《物业管理项目巡查办法》,将物业巡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每月巡查项目不低于项目总数的10%,全年地毯式巡查一遍。2011年全市国土房管部门共发出93份整改通知书,并全部完成整改复检;2012年第一季度,全市国土房管部门发出43份整改通知书,已完成整改复检32个项目,目前正加紧督促未完成整改企业尽快整改。
近年来,市国土房管局不断加强查处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行为,如广州市天信物业公司在该局责令限期退出后逾期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严重扰乱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市国土房管局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对天信公司作出了罚款15万元、并吊销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处罚决定。同时,该局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12年4月26日越秀区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天信物业公司清退出所服务的大厦。此外,该局还对有擅自占用公用部位等违法行为的白云区新市某健康中心及郑某某、梁某某等企业、个人作出限期改正、恢复原状、罚款等处罚,有效维护了物业管理市场秩序
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将继续加大对物业管理活动中违法行为特别是损害公共利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